新华网纽约9月28日专电(记者陈刚)美国东部时间28日凌晨,美国国会主要领导人和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宣布就政府提出的7000亿美元金融救援计划达成共识。对于这份金融救援计划能否挽救金融危机,经济学家各执一词。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斯蒂格利茨撰文反对美国的救援计划。他说,
美国的金融系统存在四个根本性的问题,保尔森的援救计划只解决了一个。
首先,金融机构拥有大量自己制造的“有毒”产品,由于不信任这些产品的价值,他们之间无法相互借贷,保尔森的办法就是把这些风险转嫁给广大纳税人。第二,银行系统本身存在问题,他们把钱借给那些无力偿还的人,没有一个金融方案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第三,美国高涨的房地产泡沫破裂之后,专家们认为房价还会下落,直到回复正常的水平。这意味着还有更多的房屋会被法院拍卖。在这个情况改善之前,救援计划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四个问题是信任缺失。令人遗憾的是,整个金融危机的演变使这种信任鸿沟更加巨大。
斯蒂格利茨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拿出一套方案来帮助那些成千上万失去房屋的普通人。他说,如果我们有一个正确的救援方案,美国不会增加长期债务,纳税人可以从中获利。如果我们的方案是错误的,那未来美国将面对债务危机,美国的债务在过去8年里从5.7万亿美元已升至9万亿美元,今后财政赤字将会打破新的纪录,这并没有算上救援计划的7000亿美元。
哥伦比亚大学财政、经济学教授施荣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从历史的经验看,市场在短期内很难完成自我调节的功能,美国政府通过金融救援计划购买银行坏账的做法是正确的。
问题是,如何对金融机构的过失进行补偿,如何既不支付过高的价格,又不因为过低的价格导致金融机构破产。美国的纳税人可能要支付更高的税赋,之后还有承受通货膨胀的困扰。外国投资者也会因为美元贬值放弃对美国政府的借贷。归根到底,损失总需要某些人来承担。
联合国全球经济监测部主任洪平凡回顾了美国历史上两次大的金融救助行动。他说,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清算信托公司对债券市场危机进行援救,财政支出2000多亿美元,当时的问题比较直观,政府最后损失1000多亿美元。上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经济大萧条后,美国政府成立复兴金融公司拯救金融市场,这个公司一直到50年代才解散。当初美国全国拥有房地产的居民有40%无力偿还,到公司解散时其中的80%已重新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账面上最后略有盈余。
洪平凡说,算上之前的一系列政府救助方案,美国联邦赤字规模可能将增加1.5万亿美元,债务总额占美国GDP的总额将达70%,这将直接导致美元贬值、通货膨胀和长期利率上升。
他认为,7000亿美元的救助方案如何实施将面临新的问题,包括以何种价格购买银行系统的坏账以及纳税人和金融企业如何分摊风险等等。
洪平凡说,7000亿美元的计划可能稳定信贷市场,但是由于金融系统遭受巨大损失,很多金融机构需要重新筹措资本,因此金融市场完全恢复需要时间。
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
毒奶粉无人理赔 三鹿患儿找意外险还是重疾险
“对不起,肾结石是疾病,不是意外,我们不赔。”卖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说。
“对不起,不同病因造成的肾结石我们不赔。
”卖重疾险的保险公司说。
看到保险公司对本次三鹿事件中的受害患儿理赔咨询作出如此回应,相信大部分给孩子买过保险的家长心都凉了半截,恨不能立马给保险公司打上几小时电话,一次性把啥能赔啥不能赔问个清清楚楚。
困惑的不只是家长,几乎所有人都好奇,这次的6000多名结石患儿要是没有政府承担费用,这笔巨额医疗费按理应当落到谁的头上?向来号称“雪中送炭”典型代表的保险公司有多大的赔偿责任?
目前答案很明显,没有。
这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论于是变得十分激烈。一方面,投保人怒斥保险公司拿人钱财不与人消灾——之前将大把的钱财投入保险公司,给自家心肝宝贝买了各种少儿保险,没想到出了事,保险公司一句“不在保障范围内”就轻描淡写带过。而且,除非保单里明确写明“食物中毒不赔”,不然实在难消心中怨气。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义正词严地亮出理论曰:这些儿童所遭遇的损失是由疾病引起,保险范畴的“意外”原因并不包含疾病,所以按照原则不能赔付。
这种说法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查看各种资料里,都说明保险范畴里对于的“意外”的界定有一条是“外来的”:如“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并且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套用在三鹿事件里,要不是“意外”中了奶粉里化学添加剂的毒,人家孩子平白无故得什么肾结石?要不是“意外”地发现三鹿给奶粉加了三聚氰胺,喝点奶粉又怎么会中毒?这就好比“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是意外导致了疾病还是疾病导致了意外,保险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就变得暧昧了。
退一步说,即使“意外险”依靠这样硬拗摆脱了责任,那么重大疾病保险总该理赔了吧?翻翻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少儿童重疾险产品都包含着“肾病”这种疾病的理赔。
但圈套也正在于此。孩子要想获得理赔,就非得和保单合同上列明的疾病分毫不差,不然保险公司总有借口推脱责任。比如,依照某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慢性肾功能衰竭”虽是重疾险保障的一个大类,但要想获得理赔,就非得染的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这个小类,不然一概不在保障的疾病范围内。当然也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结石症”。
照保险公司的解释,买了保险难不成还要专挑保单上约定的病来生?并且,在保险公司把保费愉快地纳入囊中时,只怕也没有想到要和孩子的父母讲清楚:“如果你家孩子得了肾方面的疾病,千万要记得,有99种病因我们是不赔的,只有一种特殊病因我们才赔!”
目前的保险市场上、尤其是寿险公司的代理人流动性极大。一些新的代理人往往赚足一笔保费后就转投别家公司,对原来的客户丝毫不用负责。而在销售过程中,这些人也是马马虎虎,只求尽快将产品推销出去,至于对于客户实际有没有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保险能提供帮助,一概不交代清楚。
这就无怪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多方不满,毕竟,一般人都不怎么理解保险具体怎么运作和赔付,保险公司卖的时候不说清楚,赔的时候才来拒绝,对投保人而言实在不能算是公平。
陷阱还不止于此。
保险公司总是声明:“所有的规定,白纸黑字都写在条款里了,理赔有异议也是因为投保人没有仔细看条款。”
但仔细去看看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大家却发现,没有强大的医学学术知识垫底,就算再怎么仔细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如“癌症”是所有重疾险都会涵盖的一类疾病,但几乎所有产品的免责条款里都会以括号注明:不包含原位癌。
问题是,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是原位癌?
作为一个有着重大需求的险种,合同却像天书一样难以看懂,这不能不说是保险业值得深思的问题。虽然之前监管层曾有类似规定出台,要求保险公司在未来把合同写得简单明了,此外还多次企图纠正保险销售过程中的种种误导、不尽告知责任的违规行为。
从这次的毒奶粉无人理赔事件来看,这条路还很长。
“对不起,不同病因造成的肾结石我们不赔。
”卖重疾险的保险公司说。
看到保险公司对本次三鹿事件中的受害患儿理赔咨询作出如此回应,相信大部分给孩子买过保险的家长心都凉了半截,恨不能立马给保险公司打上几小时电话,一次性把啥能赔啥不能赔问个清清楚楚。
困惑的不只是家长,几乎所有人都好奇,这次的6000多名结石患儿要是没有政府承担费用,这笔巨额医疗费按理应当落到谁的头上?向来号称“雪中送炭”典型代表的保险公司有多大的赔偿责任?
目前答案很明显,没有。
这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论于是变得十分激烈。一方面,投保人怒斥保险公司拿人钱财不与人消灾——之前将大把的钱财投入保险公司,给自家心肝宝贝买了各种少儿保险,没想到出了事,保险公司一句“不在保障范围内”就轻描淡写带过。而且,除非保单里明确写明“食物中毒不赔”,不然实在难消心中怨气。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义正词严地亮出理论曰:这些儿童所遭遇的损失是由疾病引起,保险范畴的“意外”原因并不包含疾病,所以按照原则不能赔付。
这种说法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查看各种资料里,都说明保险范畴里对于的“意外”的界定有一条是“外来的”:如“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并且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套用在三鹿事件里,要不是“意外”中了奶粉里化学添加剂的毒,人家孩子平白无故得什么肾结石?要不是“意外”地发现三鹿给奶粉加了三聚氰胺,喝点奶粉又怎么会中毒?这就好比“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是意外导致了疾病还是疾病导致了意外,保险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就变得暧昧了。
退一步说,即使“意外险”依靠这样硬拗摆脱了责任,那么重大疾病保险总该理赔了吧?翻翻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少儿童重疾险产品都包含着“肾病”这种疾病的理赔。
但圈套也正在于此。孩子要想获得理赔,就非得和保单合同上列明的疾病分毫不差,不然保险公司总有借口推脱责任。比如,依照某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慢性肾功能衰竭”虽是重疾险保障的一个大类,但要想获得理赔,就非得染的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这个小类,不然一概不在保障的疾病范围内。当然也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结石症”。
照保险公司的解释,买了保险难不成还要专挑保单上约定的病来生?并且,在保险公司把保费愉快地纳入囊中时,只怕也没有想到要和孩子的父母讲清楚:“如果你家孩子得了肾方面的疾病,千万要记得,有99种病因我们是不赔的,只有一种特殊病因我们才赔!”
目前的保险市场上、尤其是寿险公司的代理人流动性极大。一些新的代理人往往赚足一笔保费后就转投别家公司,对原来的客户丝毫不用负责。而在销售过程中,这些人也是马马虎虎,只求尽快将产品推销出去,至于对于客户实际有没有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保险能提供帮助,一概不交代清楚。
这就无怪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多方不满,毕竟,一般人都不怎么理解保险具体怎么运作和赔付,保险公司卖的时候不说清楚,赔的时候才来拒绝,对投保人而言实在不能算是公平。
陷阱还不止于此。
保险公司总是声明:“所有的规定,白纸黑字都写在条款里了,理赔有异议也是因为投保人没有仔细看条款。”
但仔细去看看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大家却发现,没有强大的医学学术知识垫底,就算再怎么仔细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如“癌症”是所有重疾险都会涵盖的一类疾病,但几乎所有产品的免责条款里都会以括号注明:不包含原位癌。
问题是,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是原位癌?
作为一个有着重大需求的险种,合同却像天书一样难以看懂,这不能不说是保险业值得深思的问题。虽然之前监管层曾有类似规定出台,要求保险公司在未来把合同写得简单明了,此外还多次企图纠正保险销售过程中的种种误导、不尽告知责任的违规行为。
从这次的毒奶粉无人理赔事件来看,这条路还很长。
订阅:
博文 (Atom)
欢迎来到tmlook资讯博客台!
尊敬的访客:
tmlook经济资讯博客台真诚的欢迎你的光临,我们为你提供实时的经济资讯。
希望你为我们的服务提供宝贵的意见,以便给你带来更实用的信息!
tmlook敬上
tmlook经济资讯博客台真诚的欢迎你的光临,我们为你提供实时的经济资讯。
希望你为我们的服务提供宝贵的意见,以便给你带来更实用的信息!
tmlook敬上

















